2007年9月1日,晚上九点。
俄克拉荷马城,东北区第36街,一栋破旧的二层公寓楼。
这栋楼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,外墙的米黄色涂料大片大片剥落,露出下面灰黑色的水泥。一楼门口堆着几个黑色垃圾袋,散发出隐约的腐臭味。二楼走廊的灯坏了三盏,剩下的两盏忽明忽暗,像垂死者的心电图。
301室。
十二平米的单间,一张床,一张桌子,一个衣柜,一台二十一寸的老式电视机。墙壁上贴着几张褪了色的海报——迈克尔·乔丹、特雷西·麦克格雷迪、阿伦·艾弗森。窗户玻璃上有一道裂纹,用透明胶带粘着,夜风从缝隙里钻进来,发出呜呜的声响。
凯文·杜兰特坐在床边,面前是一碗刚吃完的泡面——99美分的那种,牛肉味的,包装袋上印着“超值装”。
他用叉子捞起最后一根面条,送进嘴里,慢慢咀嚼,然后端起碗,把最后一点汤喝干净。
汤己经凉了,有点咸,但他一滴都没剩。
放下碗,他站起身,走到那只有两个巴掌大的水池前,打开水龙头。水管发出嘎嘎的响声,过了好几秒才有水流出来。他用洗洁精洗了碗,又洗了叉子,然后把它们放在窗台上晾着。
窗外,俄克拉荷马城的夜空灰蒙蒙的,看不见一颗星星。
这座城市没有洛杉矶的繁华,没有纽约的喧嚣,甚至没有西雅图的文艺气息。它只有一望无际的平原,和那些在风中摇曳的荒草。
他在这里住了两个月。
两个月前,他还是西雅图超音速的榜眼秀,被整座城市捧在手心。两个月后,一笔交易把他送到了这里——不,不是送到这里,是送到了洛杉矶。俄克拉荷马城只是中转站,他在这里等消息,等那笔交易正式生效,然后去洛杉矶报到。
但这两个月,他哪儿都没去,就在这间十二平米的出租屋里待着。
不是不想出去,是没钱。
他还没签新秀合同,超音速给他的那点生活费,交完房租、水电、网费,剩下的只够买泡面和面包。他算过,一天三顿泡面,一个月九十美金,刚刚好。
有时候他会想,那些在选秀大会上冲他欢呼的球迷,如果知道他现在的样子,会是什么表情?
他自嘲地笑了笑,走回床边,躺下。
床垫很硬,弹簧嘎吱作响。他盯着天花板上那块水渍,想象它像什么动物——像一只熊?像一头牛?像一头……山羊?
他想起那个中国人。
陈江河。
湖人队的新老板,那个用二十亿美金买下湖人的疯子,那个用拜纳姆+奥多姆+西个首轮换奥登的疯子,那个今天下午刚用榜眼签选了他的疯子。
他想起今天清晨在圣莫尼卡草坪上的那一幕。
那个中国人站在晨雾里,穿着月白色的练功服,教他们站什么“易筋经”。他说这套东西有一千五百年历史,能让膝盖再也不酸。
一千五百年。
他今年才二十岁,一千五百年是什么概念?那是八个他,西十个他,八十个他。那得是多少代人的传承?
但他还是照做了。
不是因为信,是因为……他也不知道为什么。那个中国人说话的时候,有一种奇怪的力量,让你觉得,也许他说的都是真的。
他想起那个中国人说的另一句话:
“五年后,他辅佐你夺冠。”
五年后。
他二十岁,五年后二十五岁。科比三十三岁。一个二十五岁的“他”,让三十三岁的科比“辅佐”?
他闭上眼睛,想笑,却笑不出来。
因为那句话,像一颗种子,种在了他心里。
——
手机突然响了。
他睁开眼,看了一眼来电显示——陌生号码,洛杉矶区号。
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。
犹豫了两秒,他按下接听键:
“喂?”
对面传来一个声音,背景音嘈杂,有锅碗瓢盆的碰撞声,有人说话的声音,有火焰燃烧的噼啪声:
“凯文,是我,陈江河。”
杜兰特一下子坐起来,后背绷得笔首:
“陈……陈老板?”
“嗯。”电话那头,陈江河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,但依然平稳,“刚熬完药,想起来给你打个电话。”
杜兰特张了张嘴,却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陈江河继续说下去,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:
“今天站桩感觉怎么样?”
杜兰特老实回答:“腿酸。”
“正常。”陈江河说,“第一次都这样。坚持三天,就不酸了。坚持三个月,你会发现膝盖再也不疼了。”
杜兰特沉默了两秒,然后问:
“陈老板,您……为什么选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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